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功能區,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為充分發揮專業產業園區促進產業聚集發展和轉型升級的示范效應,強化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拓展工業發展空間,提高工業用地產出效益,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面向未來的產業生態和產業體系,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點支持方向
專業產業園區是指以某一產業為主體,為工業生產性企業提供發展載體,以工業制造標準廠房為主,配套必要的生產性服務業和中小企業孵化器、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平臺等輔助設施,具有資源集合、產業集聚、服務集成等特征的園區類項目。專業產業園區的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
圍繞全區“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產業空間布局,堅持把專業產業園區發展的著力點放在以工業產業為主的實體經濟上,重點支持符合我區15條重點產業鏈和“四新”經濟發展方向的專業產業園區項目。
二、園區準入條件
(一)投資主體。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支持政府投資平臺、工業地產商、企業等多方投資。投資主體應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行業影響力,原則上應具有園區開發或工業地產開發的成功經驗。投資主體應是在即墨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并取得相關部門批準的房地產開發資質。
(二)土地開發。園區規劃占地面積原則上應在30畝以上,且總建筑面積(不含地下)不低于2萬平方米,投資強度不低于400萬/畝,園區投入運營兩年后全口徑稅收不低于40萬/畝。
(三)園區建設。專業產業園區的建筑功能要以標準廠房為主,容積率原則上在1.5到3.0之間,標準廠房建筑面積不得少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70%,標準廠房層高原則上不低于4.2米,層數不高于6層;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15%;其余建筑面積可用于與園區主導功能相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用房,包括中小企業孵化器、雙創基地、認證檢測、第三方物流、共享服務平臺等配套企業或附屬設施。
(四)園區配套。要有統一的專業運營團隊、統一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統一的配套物業保障,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環評、安全、消防等其它相關要求,有道路、電力、通訊、給排水及污水處理(含接入污水管網)等功能配套。
(五)園區主導產業。專業產業園區應在重點支持產業領域遴選1-2個產業作為園區主導產業。園區投入運營后,屬于該園區主導產業的入駐企業數量應占全部入駐企業總數的70%以上。所有入駐企業需在即墨區辦理注冊和稅務登記。
(六)自持比例及分割轉讓。經審核認定的專業產業園區,標準廠房可申請實施產權獨立分割,辦理預(現)售手續。開發投資主體必須自持總建筑面積的30%以上(不含地下建筑面積),其中生產性服務業和配套設施用房必須全部自持,自持部分只能自用或出租,不得轉讓。標準廠房可以分幢、分層、分套(間)轉讓,最小分割單元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積不得分割轉讓。專業產業園區項目租(銷)售對象只能是工業企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獨立法人,不得向個人租(銷)售,也不得向工業企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以外的對象租(銷)售。銷售對象取得產權后,5年內不得進行二次轉讓。5年后進行二次轉讓的對象也必須為在即墨區依法注冊的企業獨立法人。
三、建設管理機制
(一)明確部門職責
1.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把好產業業態關。履行促進專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研究會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做好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對申報專業產業園的項目進行審核,堅持以工業生產為核心業態,促進產業集聚,確保布局、配套合理。
2.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把好項目產業政策關。對申報專業產業園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核,確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按照部門權限辦理投資項目立項手續。
3.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把好規劃審批關。對申報專業產業園的項目做好規劃服務工作,嚴格審查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所屬不動產登記部門負責辦理不動產登記。
4.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把好分割轉讓關。對需要分割轉讓的專業產業園項目,嚴格審核分割施工方案,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辦理分割后廠房的工程質量、消防等驗收手續。
5.各鎮街、功能區對專業產業園項目實行全過程監管。要與開發投資主體簽訂協議,約定專業產業園區項目產業類型、建設時間、產出效益、企業服務、違約處罰措施等。對進行產權分割的專業產業園區,要按照土地出讓合同、投資協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載明的相關內容,以及后續企業入住運營等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監管,并對轄區內出現的建設違法違規事項承擔首要責任,并及時制止、查處、拆除。
6.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職責,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并履行好部門監管責任。
(二)申報流程
1.專業產業園開發投資主體應向所在鎮街、功能區提交《即墨區專業產業園區項目申報表》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包括:項目具體位置、計劃總投資、資金來源、土地性質、地上附著物現狀、開發面積、容積率、自持比例及分割轉讓計劃、產業方向、開發建設起止時間和效益測算等,并附規劃布局圖)。
2.各鎮街、功能區收到開發投資主體提交的材料后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提交發改、工信、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進行審查,相關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3.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鎮街、功能區提交的材料以及部門審查意見后,適時召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進行研究,對申報開發建設的專業產業園項目進行審定,并出具審定意見。
4.經審定無意見的專業產業園項目,依法依規辦理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行政審批手續。符合辦理條件的,相關部門需在《即墨區專業產業園區項目申報表》上加蓋單位公章。
5.開發投資主體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投資協議等相關材料。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開發投資主體提交的材料后,經審核,報區政府研究批準。
6.經區政府批準的專業產業園項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出具批復文件。開發投資主體可辦理分割轉讓手續。
(三)運營監管措施
加強上下協調和部門聯動,明確各方監管責任,以屬地為主、部門為輔,確保專業產業園區如期實現達產達效。
1.加強部門監管。在日常工作中,區直相關部門按自身職責,在項目用地、建設規劃、建設進度、建筑質量、業態引進、產權銷售、管理運營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提出整改意見,并制定相應違法處罰辦法。
2.加強建設監管。專業產業園區項目投資運營主體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組織實施開發地塊的各項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配套建設。對于分期建設的,應按要求分期予以審批辦理。
3.加強竣工監管。專業產業園區竣工后,要按照“土地性質不得改變、規劃條件不得改變、投資強度不得改變、產業發展方向不得改變”的總體要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綜合驗收,確保如期實現達產達效。
4.加強銷售監管。各相關部門對產權分割實施嚴格監管,運營單位或入駐企業發生違反約定擅自分割銷售的,依約承擔違約責任,且不能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等產權過戶手續。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即墨區促進專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區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負責全區專業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協調推進、重大問題會商等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總體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推進工作。
(二)規范工作流程。制定出臺《關于促進專業產業園區發展的實施細則》,嚴格項目布點申報,細化項目全過程工作流程。
(三)提高審批效率。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溝通協調,縮短審批周期,全力支持和保障專業產業園區工作順利開展。
五、其它
本意見適用于頒布實施后各鎮街、功能區符合條件的新開工建設項目。為做好政策銜接,避免對已開發建設的專業產業園項目造成影響,本意見頒布實施前已經開始主體建設并經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受理的專業產業園項目,在園區準入條件等方面滿足《即墨市專業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即政發〔2017〕48號)第二章條款規定的,經區政府研究批準后,認定為專業產業園區,開發投資主體可辦理分割轉讓手續。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附件1
即墨區促進專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丁明啟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徐永全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成 員:李知峰 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宋大勇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四級調研員
王仁成 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毛瑞翠 區財政局副局長
孫仁華 區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華龍玉 區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王 婧 區商務局黨組成員、外商投資服務中心主任
趙振剛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
鄭尚運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管副職領導干部
唐堯初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徐永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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