鈦媒體指出36氪股權眾籌時存在的問題,其實開始和結局我都想到了。36氪做了一個無力的聲明,其實明顯也是不想為已經爛尾的爛攤子“買單”。原本這件事是雙方愿打愿挨,但是因為股權眾籌方為了要促成交易,而在中間多次“人為增信”,“誤導投資者”等,由平臺變成了操縱者,所以整個過程難免為人詬病。這件事就算最后不了了之,但是在整個過程中,36氪仍然不能免責。
當然,這過程中的是非曲直,我們不是特別清楚,所以不做評判,但是針對整個股權眾籌市場,我想說一句:這個市場該叫停了。
1、風險投資是一個概率游戲
VC獲利的機制是什么?是分散在不同籃子里的雞蛋能有一只變成金鳳凰。VC必然是7敗2平1勝的概率游戲。因為一家初創企業賭對了勝出,就可能帶來百倍乃至千倍回報,彌補了其他投資的所有損失。任何一個VC告訴你他們沒有失敗的項目,都是打平或賬面盈利的,基本可以肯定這是一個平庸甚至作惡的VC。因為失敗是VC之所以成為VC的意義所在。
因為風險,所以投資。但這對于普通用戶來說是不可承受之重。原因有二:
一是,投資初創企業成功的概率可能是十萬分之一,專業投資人可以通過各種判斷標準,剔除各種隱患,將成功的概率提升到百分之一甚至百分之幾,此后,再進行投資。這就意味著,普通用戶做風險投資,幾乎是不可能成功的。無論多少普通用戶疊加在一起,都不可能成功。
二是,因為是概率游戲,所以投資組合的盤子必須足夠大。一只基金必須覆蓋足夠數量的企業,才能確保有成功的企業把收益賺回來。但對于只投資了一家的普通用戶而言,就算是跟投紅杉資本的企業,也仍然是大概率會失敗。
對于投資機構,大多數企業投資失敗都是可以接受的事。但是,對于普通用戶而言,這卻完全不能承受。他們會找出各種問題,要求問責。因為風險投資人拿出來的是可承擔風險的資產,而普通用戶往往以為這里沒有風險,只有幾百倍收益。一旦出問題,大家就想讓對方承擔責任。
2、創業者和投資人之間的力量博弈
我想說的第二點是,投資人和創業者之間始終是在博弈的。機構投資者因為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更容易對創業者形成硬約束。與此同時,投資者的專業水平和權威也可以對創業者形成壓制乃至正激勵。
而一旦投資人不夠專業,或者在投資執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約束力,創業者很容易就對投資人產生輕視。
創業者往往是在專業機構拿不到錢的時候才尋求股權眾籌,開始的時候他們是需要這些投資人的。但是一旦拿到了錢之后,缺乏制度約束和有效管理的情況下,眾籌參與者根本無法拿到投資人同等的話語權和參與權。而即便選出代表參與董事會,也往往力不從心。更何況大多數時候他們根本無法參與到其中。他們只是游離在創業之外的旁觀者,以及借錢不用還的投資人。
這種博弈過程中,眾籌者不會占到任何便宜。最適合他們的心態就是,當錢不存在了,然后期待有一天創業者真的把事業做成了。
其實不僅是他們處于弱勢,就算是頂級投資人,面對不守規矩的創業者也無可奈何。此前就有創業者拿到融資后買了車什么的一走了之。因此投資人對于創業者的考察是非常多方面的,必須確保在已知范圍內,創業者不會跌破人的底線。但是眾籌那些人,怎么可能做到這一點呢?
3、股權眾籌不是一個好生意
眾籌的人其實也知道自己不夠專業。所以他們當然希望有大佬帶路。但是他們又忽略了一個問題:如果風投大佬真的看得準,他為什么不拿自己的錢投資,而是拿募集資金投資,自己只能參與少部分分紅呢?
如果風投大佬真的看得準,他為什么不自己創業,成功的占據勝利果實,紐約敲鐘,而是只占創業者少部分股份呢?
因為他們知道風投的本質。所以他們不會拿自己的錢投資。而拿自己錢投資的那些大佬,風險投資只占其資產配置的百分之幾。而且也分散在不同的籃子里。
普通用戶只看到了那些賺了幾百倍甚至幾萬倍的投資奇跡,而忽略了99.999%的企業都已經倒閉的現實。然后他們選擇相信股權眾籌平臺,以及領投人的背書。
這里糟糕的地方就來了——如果風投大佬真的看好并且領投,他為什么不自己投,而是要選擇眾籌呢?如果沒有風投大佬進來,那么用戶也不會買單。
為了真正實現交易,股權眾籌平臺就不得不粉飾太平,做出各種營銷(包括用自己平臺信用作為背書)手段。但是,這些營銷說辭本質上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而普通用戶顯然也不會花錢請律師甄別其中的責任。所以最終出了問題,平臺和企業都難辭其咎。
因此,股權眾籌從來就不是一個好生意。沒錯這個想法有需求支撐,但是創業者的需求原本就不應該滿足。這就好比大家都有不勞而獲的需求,但我們也不能開個賭場去幫助他們一樣。
我希望從這件事開始,監管部門也要加強行業監管。不能把不合格投資人引入風險較高的VC市場。要正本清源,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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