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S&P Global Mobility 和 TransUnion 的數據,今年第二季度,租賃已成為美國人購買新電動汽車的首選方式。
IT之家首先解釋一下,上面提到的租賃指的是“直接租賃模式(以租代購)”,是指融資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選擇的購買車輛,與供貨人簽訂車輛購買合同,承租人再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并按期支付租金。在這種模式下,車輛牌照的所有權是在融資租賃公司名下。通過直租模式消費者可以支付更少的錢開上更好的車,同時合同期滿后不用考慮二手車的處置問題,可以選擇退車或換租新的車輛,相較汽車貸款更加靈活。但在美國,直租模式也有一些限制,比如每年有一定的里程限制、不可以改裝、發生事故會有額外的折舊費用等。
而去年同期,貸款是美國消費者購買新電動汽車的主要方式,占比為 44.6%。現在租賃占比上升至 48.7%,而貸款下降到 34.7%,現金僅占 16.6%。
就德國豪華電動汽車而言,幾乎所有車輛都是租賃的,上個月 J.D. Power 的一份報告顯示,在購買新的奔馳、寶馬或奧迪電動汽車的客戶中,大約每 10 個中有 9 個選擇租賃,而非直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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