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落實已出臺的制造業等6個行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基礎上,對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并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建立留抵退稅橫向協調聯動機制,科學測算月度留抵退稅資金需求,并對退稅所需庫款資金進行專項調度和滾動管理,確保企業申請后及時退付到位。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對一、點對點加強辦稅輔導、優化電子稅務局、“掌上辦稅”、無紙化辦稅等渠道和措施,優質高效辦理留抵退稅。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區稅務局、區財政局負責)
2、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從信息共享,資格認定、日常服務、項目鑒定等方面細化落實措施,最大限度釋放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效應。構建市、區、部門聯動長效服務機制,以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為重點,支持企業積極爭取我省科技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資金。加強培訓輔導,分類做好政策解讀,讓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紅利。(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負責)
3、落實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區稅務局、區財政局負責)
4、加快支出進度,盡快將資金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第一時間撥付到位,確保快支出、快使用、快見效。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收回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區財政局及其他相關單位負責)
5、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定向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并積極逐級爭取省融資擔保基金政策支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政策,單筆擔保業務金額在1,000萬以內(含1,000萬元)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擔保業務按1.5%收取擔保費;大中型企業及單筆1,000萬元以上的擔保業務按2.5%收取擔保費。積極爭取上級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支持,對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機構給子保費補貼,提高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水平。(區金融辦負責)
6、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預留采購預算30%以上面向中小企業,其中的60%預留給小微企業。提高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提高至40%。提高對小微企業的價格評審優惠幅度,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區財政局及其他相關單位負責)
7、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撥付使用,推進項目加快實施,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用足用好國家專項債券擴圍政策,在前期確定的交通、農林水利等9大領域基礎上,圍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等新增領域,抓緊謀劃儲備一批新項目。鼓勵將專項債券用作重大項目資本金,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券資金的有效銜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優先安排。(區財政局、區發改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8、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將緩繳政策范圍擴大到農副食品加工等17個行業的所有困難企業及其他行業的中小微困難企業(具體行業名單以省緩繳文件為準)。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原明確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負責)
9、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國家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參保企業,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返還比例從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高至90%,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擴大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將政策范圍從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大型企業和參保人數300人(以2022年1月至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當月月均參保人數核算)及以上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階段性降低至1%的政策,由2022年4月底延續實施到2023年4月底。(區人社局、區財政局負責)
來源:雙灤區商貿物流園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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