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消息,據外媒報道,美國眾議院兩黨議員聯合提交了第一部聯邦隱私法提案,它將對谷歌和Facebook的在線跟蹤和數據共享能力進行限制,這些功能是兩大科技巨頭廣告業務的營收基礎。
這項提案是美國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提交的,該機構負責監督在線隱私問題。立法草案可能會削弱公司監控整個網絡用戶的能力,并要求他們獲得與他人共享客戶數據時提交申請。此外,這項提案還將允許消費者選擇不接收已經與其有關系的公司的廣告。
這項措施出臺之際,恰值大型科技公司在華盛頓面臨多方壓力的關鍵時刻,包括反壟斷審查、平臺內容缺乏控制以及對保守派存在偏見等指控。如果該提案獲得通過,將成為谷歌等公司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他們對用戶深入了解的能力會受到極大限制,而游說影響力能否抵御威脅也將受到考驗。
這些禁令可能會擾亂谷歌和Facebook建立的龐大廣告技術機器的齒輪。華盛頓州共和黨眾議員凱西·麥克莫里斯·羅杰斯(Cathy McMorris Rodgers)表示,這些新責任和其他責任加在一起,將使該提案比加州即將生效的新隱私法案更嚴格。羅杰斯幫助制定了文本。許多公司正在采取行動以便遵守加州法規,該法規將于1月1日生效,但要到明年7月才會執行。
限制科技巨頭能力的提案是美國兩黨議員經過一年討論的結果,可能會削弱幫助谷歌和Facebook在價值3300億美元數字廣告市場確立主導地位的做法,以及盈利能力。這些公司不僅監控自己平臺上的用戶,還跟蹤數百萬第三方網站上的消費者。這種做法通?梢越忉尀槭裁慈藗儠趲酌腌妰瓤吹剿麄冊趧e處看過的產品廣告。
美國眾議院提交的草案文本要求公司對這類跟蹤需要獲得用戶“明確而肯定的同意”,這意味著消費者可以說“不”,并阻止公司跟蹤他們的在線行為,收集他們的興趣和活動的數據!断M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的消費者隱私和技術政策主管賈斯汀·布魯克曼(Justin Brookman)說:“Facebook知道我訪問的所有其他網站,谷歌知道我使用的所有其他應用程序,我認為明確指出這一點是合適的。”
此外,該提案要求企業必須征得用戶同意才能共享數據,這可能會限制品牌向谷歌和Facebook傳輸信息購買廣告的能力。這一措施與加州法律中的一項條款有相似之處,該條款將在7月1日之后根據州總檢察長澤維爾·貝塞拉(Xavier Becera)起草的規則執行。
最后,眾議院提案將允許消費者阻止品牌向他們發送廣告,即使他們已經允許公司出于其他原因使用他們的信息,比如在線購物時的郵寄地址。根據對第一方廣告的這些限制是如何定義的,它們也可能會限制Facebook和谷歌通過使用它們內部持有但不與外部共享的大量數據來鎖定用戶的方式。
谷歌拒絕對眾議院的提議置評。Facebook發言人安迪·斯通(Andy Stone)表示,公司期待著對其進行審查。
據為美國隱私機構(Privacy For America)提供咨詢的律師斯圖·英吉斯(Stu Ingis)稱,提案文本中的義務還可能影響到Facebook和谷歌以外數字廣告市場的品牌和公司。美國隱私機構是由幾個廣告業行業團體組成的聯盟。英吉斯對這項法案表示歡迎,但表示這將損害小企業的利益,并鞏固較大參與者的地位。
英吉斯也是Venable LLP律師事務所主席,他說:“在營銷和廣告方面,議員們完全搞錯了。”他認為,營銷是正在尋找新客戶的小企業和希望獲得內容付費幫助的媒體公司的命脈,如果草案成為法律,所有這些都將變得更加困難。
這項法律可能會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但這并不意味著它會抹去谷歌和Facebook的廣告收入。歐洲的隱私法案被稱為《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s),要求公司在使用數據時必須獲得用戶的肯定同意。但有些分析人士表示,這對小競爭對手造成的傷害比谷歌更大,最終幫助鞏固了谷歌的主導地位,因為大公司更容易合規。
Facebook已經在全球范圍內擴大了對歐洲用戶的保護范圍,谷歌和Facebook都強調,當用戶注冊個性化服務時,他們的活動都會尋求同意。
眾議院的提案在成為法律之前可能會經歷重大變化。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已要求利益相關者在1月24日之前提交評論。盡管這對廣告有潛在影響,但行業組織并沒有對草案采取強硬態度,特別是因為它是兩黨聯合提交的,隨后將提交給參議院。
美國互聯網協會(Internet Association)負責全球政府事務的高級副總裁邁克爾·布魯姆(Michael Bloom)說:“互聯網行業樂觀地認為,國會可以達成一項兩黨合作的解決方案,以確保所有美國人在不同行業和州界擁有切實的隱私保護和控制權。”互聯網協會是個游說團體,Facebook和谷歌都是該協會的成員。
商業團體希望這部聯邦法律能推翻加州等州制定的地方法律,這些法律賦予消費者就某些數據泄露提起訴訟的權利。公司還希望避免不得不遵守拼湊而成的各州法律。一位隱私權倡導者嚴厲批評了國會的草案,因為它沒有賦予消費者起訴不遵守法律的公司的權利。
華盛頓電子隱私信息中心主席馬克·羅滕伯格(Marc Rotenberg)表示:“與現代隱私法的基本要素相比,眾議院工作人員的討論稿得分很低。”他還批評了這份提案,因為它依賴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執法,而不是創建新的機構來監管數據做法,而且它也沒有創建護欄來解決算法做出的決策。
隨著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被彈劾,在2020年總統大選之前加劇了嚴重分裂的政治氣候,許多觀察人士認為,在2021年之前通過隱私法的機會越來越小。
盡管如此,起草提案的小組委員會主席、伊利諾伊州眾議員簡·沙科夫斯基(Jan Schakowsky)表示,她已經與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分享了草案,目標是不顧政治上的不利因素,在2020年通過該法案。沙科夫斯基日前接受采訪時指出:“我們會盡快采取行動。市場上有消費者的需求,我認為所有的公司都知道它即將到來。”(騰訊科技審校/金鹿)
行業資訊、企業動態、業界觀點、峰會活動可發送郵件至news#citmt.cn(把#換成@)。
海報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