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社交網絡侵犯消費者個人隱私方面,美國的法律和監管體系一直弱于歐盟,美國公司更多的隱私調查來自歐盟。不過連續不斷令人吃驚的侵犯隱私丑聞,已經開始促使美國加強對社交網絡的監管和懲罰。
據外媒最新消息,周二,兩名美國國會參議員提出了一項法案,禁止臉書(Facebook)和推特等大型社交媒體欺騙消費者提供他們的個人隱私數據。
據報道,美國國會民主黨參議員馬克·華納(Mark Warner)和共和黨參議員黛布·費舍爾(Deb Fischer)提出了這個新法案,法案還將禁止每月活躍用戶超過1億的在線平臺為13歲以下的兒童設計令人上癮的游戲或其他服務。
該法案針對的是網絡平臺誤導消費者,促使他們向互聯網公司提供個人數據或以其他方式欺騙他們的做法。這些公司使用了行為心理學上所謂“黑暗模式”的手段對用戶進行欺騙誘惑。
費舍爾在兩位參議員共同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點擊確定按鈕的誤導提示往往會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傳遞你的聯系人、信息、瀏覽活動、照片或位置信息。”
外接對社交媒體公司如何收集用戶信息的限制,可能會損害他們銷售網絡廣告的能力,而網絡廣告是互聯網公司一個重要的利潤來源。
華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項立法可能被納入美國國會參議院商務委員會(Senate Commerce Committee)議員正在起草的一項聯邦隱私新法案。
此前,美國加州通過了一項明年生效的更加嚴格的個人隱私保護法律,預計美國國會將著手制定聯邦層面的隱私保護立法。
華納指出,臉書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谷歌高管和其他科技行業人士都表示支持美國建立隱私監管體系。
他說:“互聯網平臺公司現在將有機會把他們的錢放在他們的表態上,看看他們是否真的支持這項立法和其他方法。”
該法案將禁止互聯網公司選擇群體進行行為試驗,除非這些公司獲得消費者知曉情況下的同意。
根據該法案的條款,社交媒體公司必須設立一個行業性的專業標準機構,以創造處理個人隱私保護問題的最佳做法。美國政府旗下負責調查欺騙性廣告的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將和這個行業組織機構進行合作。
眾所周知的是,臉書、谷歌、推特和其他免費在線服務依靠廣告賺取收入,并利用收集到的用戶數據來更有效地播出定向廣告。
在全球網絡廣告市場,谷歌和臉書兩家公司占據了將近三分之二的份額,兩大公司掌握了海量個人隱私信息,可以根據這些數據定制廣告,從而贏得了更多廣告主的廣告預算。
目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正在調查臉書公司侵犯消費者個人隱私的問題,該機構認為臉書違反了七年前簽署的和解協議,未經用戶許可采集隱私。臉書可能會面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重罰。
另外,美國越來越多的州也開始調查互聯網公司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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