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界(ID:pedaily2012)8月15日消息,寧波市政府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其中指出,每年市級層面安排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投資基金投向制造業領域不少于30億元,撬動社會資本投資120億元以上。完善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投資基金容錯糾錯機制及考核評價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初創企業,對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給予獎勵和風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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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原文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全力爭創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區,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產業優化升級
1.強化“361”產業導向。支持培育數字產業、綠色石化、高端裝備等3個萬億級產業集群,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關鍵基礎件、智能家電、時尚紡織服裝、現代健康等6個千億級產業集群,以及一批新興未來產業群,重點支持一批重點細分行業集群和標志性產業鏈,編制產業導向目錄和產業鏈圖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能源局)
2.明確“2070”規劃建設導向。實施工業區塊控制線剛性管控,圍繞“361”萬千億級產業集群體系,編制工業集聚區規劃和“2070”產業空間布局導向目錄,引導新項目進園區、存量項目有序進園區,確保年度建設用地出讓總量中工業用地占比不低于35%。(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3.明確數字化、綠色化和“畝均論英雄”導向。制定“畝均論英雄”數字化和綠色化評價標準,定期公布并綜合運用評價結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4.強化產業準入導向。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合理引導投資方向,支持發展先進生產能力,依法依規限制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管控要求,在環境管控單元內明確生態環境準入(禁止)要求。推進小微園區(廠中廠)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強化倒逼機制,對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企業(機構),實施政策享受“一票否決”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
二、強化創新人才支撐
5.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實施“科創甬江2035”計劃,聚焦“361”萬千億級產業集群重點領域,開展應用性基礎研究前瞻布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全市財政科技投入保持不低于20%的年均增速。支持以產品為導向、以龍頭企業為主體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攻關任務。企業牽頭或參與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數占總立項數的比重不低于80%。支持建設國家級和省級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鼓勵專精特新企業開展產業鏈關鍵環節攻關,支持將其納入市級重點研發計劃。支持單項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承擔工業強基、產業鏈協同創新等標志性產業投資項目。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持中小企業在產品設計、材料和工藝開發、裝備制造、示范應用推廣等環節與龍頭企業協同攻關,對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部分給予補助。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發機構,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支持國內外龍頭企業在甬設立創新型總部、高科技研發中心。鼓勵創新產品開發應用,對新增省級以上“三首”產品給予獎勵,并綜合運用保險、政府采購等方式推廣。支持企業為關鍵核心技術提供早期應用場景和適用環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能源局、市投資促進局)
6.支持科創平臺能級提升。加快建設甬江科創區,在科技資源配置、科研經費管理、科研攻關組織模式、人才激勵機制等方面給予專項支持。布局建設重大科創平臺,支持省級及以上實驗室、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重點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支持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基地、科技孵化器等產業化平臺建設,鼓勵建設可靠性技術研發、產業技術基礎、產業計量測試和產品質量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市委金融辦、市市場監管局、市甬江科創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7.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完善企業家榮譽激勵機制,開展鼓勵企業家創業創新主題活動。開通企業家服務綠色通道,建立精細化企業家服務機制。鼓勵企業家參政議政,充分發揮企業家中“兩代表一委員”作用。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的常態化宣傳,大力培樹先進典型。(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委統戰部、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工商聯)
8.支持引育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聚焦戰略性、關鍵性領域,培養集聚一批戰略科學家、院士等頂尖人才,對頂尖人才科技項目給予支持。迭代升級甬江人才工程,建立項目資助、貸款貼息等全鏈條支持機制。支持引育創新人才、青年人才。加大人才對外開放力度,支持引進海外工程師。優化人才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根據貢獻程度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人力社保局)
9.支持培養高技能人才。加快推進卓越工程師培養,建立卓越工程師培養體系,支持創建卓越工程師學院、特色產業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工程師實踐基地。完善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持續推進“一人一技”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學科建設對接產業需求,支持院校開展產教聯盟、示范基地、試點企業、重大平臺和育人項目等“五個一批”建設。鼓勵企業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和工程項目。支持院校與行業龍頭企業合作舉辦產業工人技術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
三、強化投融資支持
10.鼓勵企業加大固定資產投入。鼓勵信貸資金投入先進制造業領域,每年安排不少于3億元的市級貸款貼息資金,撬動信貸資本300億元以上。加快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對符合條件的大規模設備更新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和融資租賃補助。推進低效工業區塊改造,對低效工業區塊改造、“工業上樓”、存量騰挪入園、“2070”綜合服務設施的標志性項目給予貸款貼息補助。爭取專項債用于“2070”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國家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用于城中村工業區塊改造項目。對企業提容改造低效用地,自主開發利用的,不增收土地價款。(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委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11.鼓勵金融機構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一流(領航)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對貸款企業給予貼息補助。健全政府、銀行和企業合作機制,統籌運用科技、融資擔保等信貸風險池基金,爭取信貸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資金,加大對設備更新、數字化綠色化轉型等的支持力度,確保制造業貸款占全部貸款比重不低于18%,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占制造業貸款比重不低于50%。(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經信局)
12.鼓勵產業基金“投早投小投創新”。鼓勵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投資基金提前介入重大項目決策,重點支持列入綜合扶持政策支持的企業(項目、平臺、人才及團隊)、國家高質量發展專項項目和標志性產業鏈關鍵項目等,推動相關基金80%以上資本投向“361”萬千億級產業集群。每年市級層面安排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投資基金投向制造業領域不少于30億元,撬動社會資本投資120億元以上。完善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投資基金容錯糾錯機制及考核評價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初創企業,對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給予獎勵和風險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13.鼓勵企業上市發展。對擬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改制合規指導、融資輔導、合規證明便利辦理、首發融資和再融資項目配套獎勵等支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14.鼓勵擴大綜合保險服務。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投保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的企業,給予保費補助。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支持新產品推廣應用,對投保“三首”產品、生物醫藥臨床試驗及產品責任險的,給予保費補助。支持知識產權創新、運用與保護,對投保專利申請、執行、被侵權損失等知識產權類保險的,給予保費補助。鼓勵保險機構將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納入維修備件體系,對投保產品質量責任險的再制造企業,給予保費補助。支持內外貿一體化保險擴面,對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的企業,給予保費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金融辦、寧波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
15.鼓勵融資擔保服務中小企業。充分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為中小企業提供“首貸戶”、中長期研發融資等融資擔保服務,對有力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效能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
四、強化爭先創優示范
16.激勵標志性項目。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對符合“361”萬千億級產業集群投資導向目錄、空間布局要求的重大招引項目和增資擴產項目給予支持。推進標志性產業鏈建設,對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重點核心關鍵技術產業化改造等標志性項目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經信局)
17.激勵數實融合標桿。支持智能制造標桿項目,對列入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5G工廠、省級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典型應用場景名單的企業給予獎勵。推進重點行業數字化轉型,對重點行業領域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項目和承擔試點任務的優秀工程服務公司給予支持。推動人工智能示范應用,對大模型垂直領域的創新應用示范項目(產品)、產業數據價值化示范項目和典型應用場景給予獎勵。打造數智化示范產品,推動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率先應用,數智化示范產品落地應用享受算力券、消費券、創新產品推廣應用等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數據局)
18.激勵綠色低碳示范。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設計產品示范企業、園區、供應鏈管理企業)名單的企業給予獎勵。支持企業節能降碳,對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持。支持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對列入國家級資源綜合利用行業公告和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獎勵。支持零碳示范工廠創建,對入選零碳示范工廠的企業給予獎勵。支持綠色能源供應,對購買綠電的企業(電廠除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能源局)
19.激勵上榜上臺階。對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制造業500強的企業給予獎勵。對營收規模上臺階的企業給予分檔獎勵。支持企業爭創國家級一流(領航)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分階段成長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20.激勵兩業融合發展。對提供技術研發、創新設計、檢驗檢測、供應鏈管理等服務的企業(平臺)給予支持。對國家級、省級兩業融合試點單位、服務型制造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支持。支持企業功能集成,發展總部經濟,根據集團銷售收入貢獻程度給予獎勵。推動工業和貿易一體化發展,對內外貿一體化企業(平臺)、海外倉等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委金融辦)
21.激勵標準品牌質量建設。引導企業主持或參與標準制(修)訂,對獲評標準創新貢獻獎的企業給予支持。鼓勵企業品牌創建,對創建“品字標”品牌、國家“馳名商標”、“中國精品”、“浙江精品”的企業給予支持。引導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對質量強鏈標志性項目、質量提升項目和獲評質量領軍企業、政府質量獎(創新獎)的企業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五、強化政策支持
22.實施專項政策。聚焦新興產業補短板和未來產業前瞻布局,制定集成電路、軟件、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海洋產業、未來產業等重點領域專項政策。圍繞高能級科創平臺建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創新型企業培育等方面,制定科技專項政策。圍繞創新型科技人才、產業人才和青年人才等方面,制定人才專項政策。圍繞企業上市、兼并重組和股權投資等制定金融專項政策。圍繞“2070”規劃和區塊改造方案編制、落后產能淘汰和低效企業幫扶等方面,制定“騰籠換鳥”專項政策。圍繞數商培育、平臺建設和應用場景建設等方面,制定數據專項政策。圍繞減稅降費、降低用工和用能成本等方面,制定降本減負專項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委金融辦、市數據局)
23.實施定制政策。對重大招引項目、重大增資擴產項目、領軍人才團隊項目以及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項目清單和商務部重點外資項目清單的項目,在土地保障、投融資等方面給予綜合政策扶持。對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創新中心、標桿型產業技術研究院、標志性產業數字化平臺、重點服務機構、高端智庫等平臺,在空間、人才、資金等方面給予綜合政策扶持。對世界500強、“鏈主”、制造業總部、“大優強”等重點企業,在土地、資金等要素方面給予綜合政策扶持。對重點引進的頂尖、特優、領軍等人才,給予創業投資、安居保障等綜合政策扶持。上述綜合扶持事項,鼓勵優先采用“撥改投”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
六、強化統籌協調聯動
24.加強部門協同。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建立專班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政策方案,健全考核晾曬制度,統籌協調工作推進中的重要事項,形成全市“一盤棋”的工作局面,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25.加強市縣統籌。市級部門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以因素分配法方式引導各地用于推進新型工業化。市縣統籌,聯動支持,合力推進大規模設備更新、政府性投資基金和國資投資基金等重點事項。(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26.爭取上級支持。落實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向上爭取國家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支持。(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本意見自2024年8月4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來源: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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