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營造全民招商的濃厚氛圍,促進全縣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的發展,推動全縣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涼山州經濟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盡快擬定上報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出臺了《甘洛縣招商引薦人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制定依據
《辦法》編制主要依據的政策為《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府發〔2017〕36號)、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川委發〔2018〕30號)、《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山州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的通知》(涼委辦發〔2021〕20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三、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包括獎勵對象和獎勵標準兩個方面內容。
(一)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稱“招商引薦人”,從內容上予以明確。
(二)獎勵標準。
獎勵標準從引進重大項目金額、省外到位資金、租用廠房、引進上市公司等方面予以不同類別獎勵
來源:甘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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