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形勢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要求,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及省市對外開放相關文件精神,結合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以下簡稱綜保區)發展實際,提升項目集聚能力,打造開放新優勢,做大做強口岸經濟規模,快速形成綜保區全面開放新格局,帶動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開放型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總則
本措施旨在加快綜保區創新發展,在發展對外貿易、吸引外商投資、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中發揮重要作用,成為東北地區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努力成為區域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支持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綜合保稅區及特色口岸功能開展業務。
二、鼓勵加工貿易產業發展
(一)給予租金減免。租賃綜保區圍網內廠房(或倉庫)的加工貿易類企業,年進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最長不超過5年的租金減免政策。
(二)給予利用口岸功能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獎勵。利用綜保區肉類、藥品、水產品等特殊商品口岸功能,貨物從口岸運抵綜保區開展加工貿易的企業,根據進口貨物量給予企業業務開展獎勵,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三、鼓勵服務貿易產業發展
(一)給予租金減免。租賃綜保區圍網內倉庫(或廠房)的倉儲物流、國際貿易等服務貿易類企業,年進出口額達1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最長不超過5年的租金減免政策。
(二)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主動對接綜保區跨境電商公共服務系統的平臺企業,按照年度成交額的2%給予資金支持,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連續獎勵年限不超過3年。
(三)鼓勵跨境電商小微企業發展。鼓勵跨境電商小微企業發展。對年進出口額達到15萬美元以上的小微企業,按照每3萬美元進出口額扶持1萬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扶持資金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做大做強。跨境電商企業年進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以上的,按實際進出口額計算,1美元獎勵人民幣0.03元;單個企業進出口獎勵年度總額不超過600萬元人民幣,連續獎勵年限不超過3年(含3年)。
四、鼓勵口岸及通道建設
(一)給予整車進口獎勵。利用綜保區整車口岸進口整車的企業,對全年累計進口5輛(含)以上1000輛以下的、1000輛(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二)給予口岸操作費減免。在綜保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利用綜保區肉類、水產品、藥品、糧食、水果、花卉、植物種苗特殊商品口岸功能開展業務,對貨物進出綜保區產生相關費用予以減免,連續3年累計減免總額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三)支持對外通道建設。對“中歐班列”、“天津長春無水港”、“跨境貨運包機”、“卡車航班”、“國際快件中心”等參與物流通道建設的企業,在政策、場地、服務、效率等方面給予支持。
五、附則
(一)本政策由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實行“環保”一票否決。
(三)本措施適用于在綜保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開展相關業務的其他經濟組織(適用政策企業的認定標準由綜保區管委會另行確定)。
(四)本措施條款原則上不與省、市相關政策兼得。
(五)在綜保區落位的重大項目或具有影響力、帶動性的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獎勵支持。
(六)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支持對外貿易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同時廢止。但對本措施執行之前,已經發生且符合原政策給付條件的按照原政策繼續執行。若國家、省、市及地方頒布新法律法規或出臺新政策與本措施相沖突或不一致,以上位法或新政策規定為準。
來源: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行業資訊、企業動態、業界觀點、峰會活動可發送郵件至news#citmt.cn(把#換成@)。
海報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