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21〕16號)精神,推進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以下簡稱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塊,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方向,堅持“又高又新”發展定位,聚焦高質量、競爭力、現代化,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完善創新創業體系、提升產業發展現代化水平,將高新區建設成為長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高能級科創平臺和全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高質量建設發展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提供戰略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將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和新發展格局支撐平臺。
——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匯聚一批高層次人才、平臺,實施一批戰略性重大科技項目,攻克一批支撐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新增一批自主可控、國際領先的高新產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企業,形成一批標志性高新產業鏈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全市高新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GDP)比重達到8%。
——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全市高新區營業收入突破1.3萬億元,畝均R&D經費支出達到20萬元、畝均稅收達到45萬元,高新區規上工業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超過58%、高新技術企業數占全市比重超過50%、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區內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超過80%、全員勞動生產率達到50萬元/人左右。綠色生態發展體系基本形成,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保持全市領先水平,成為碳達峰碳中和的先行軍。
——新發展格局支撐平臺。全市創建類高新區全部轉為認定類,嘉興國家級高新區力爭進入全國前40,省級高新區全部進入全省前30,其中5家進入全省前20。
到2035年,高新區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走在全省前列,建成一批具有全國競爭力、高水平現代化的科技園區,主要產業進入全國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實現園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我市高水平建設省區域創新體系副中心和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撐。
二、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一)建設高能級科創平臺。積極建設高能級科創平臺,打造優勢領域創新策源地。通過支持設立分支機構、聯合共建等方式,引進境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建設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支持以骨干企業為主體,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整合產業鏈上下游有優勢、有條件的創新資源共同建設國家、省技術創新中心。支持骨干企業牽頭建設國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組織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鼓勵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或企業創建新型研發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優先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二)引育高層次人才團隊。加強人才政策供給,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實施“星耀南湖”人才計劃,支持高新區集聚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深化產教融合試點,支持骨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協同培養機制。高新區內企業聘用的具有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的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工作許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可給予最長期限5年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推廣“人才碼”,更便利有效地服務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三)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推動產業鏈延伸、價值鏈提升、供應鏈貫通,提升創新鏈整體效能。鼓勵高新區內企業加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投入,支持高新區骨干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創新聯合體,圍繞主導產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支持高新區內企業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鼓勵采取揭榜掛帥、擇優委托、滾動立項等方式,提高科研攻關的準確性。(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三、全面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一)強化創新主體引育。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圍繞高新區主導產業,加大對國內外知名企業、研發總部或分支機構的引進力度,加快培育高成長型科技企業,不斷提升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占比。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健全研發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加強商標品牌、標準建設,提升創新能力。支持企業建設企業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并將研發投入強度高的企業納入重點支持清單。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等政策,擴大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的應用,加大對重大創新技術、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二)完善孵化育成體系。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大學科技園等建設,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企業孵化育成建設,實現專業型科技企業孵化器全覆蓋,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孵化績效。支持骨干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圍繞優勢專業領域建設專業型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專業化眾創空間。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落實創業孵化載體的稅收優惠、績效獎勵等政策,支持舉辦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三)建立創新服務體系。著力發展科技服務業,重點推進研發設計、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科技成果轉化、信息技術、數字內容、電子商務、生物技術等八大領域加快發展。加大技術經紀人培育力度,打造科技服務業高地。圍繞主導產業,高水平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和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提供全鏈條科技服務。支持建立研發外包與服務中心、中試熟化基地以及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中心。爭取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試點,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四、培育壯大高新技術產業
(一)做大做強主導產業。每個高新區主導產業原則上不超過3類,著力打造標志性產業鏈。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擁有較強競爭力創新力的“新星”產業群,推動形成集聚效應和品牌優勢。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深入運用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結果,促進園區調整產業結構、強化核心功能、提升發展質量。深化“鏈長制”,推進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深度融合。優先支持以智能化為核心的未來工廠和以節能降碳為核心的綠色工廠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二)優化產業空間布局。支持建立專業化功能區,打造研發、轉化、投資、孵化等多元創新空間,實現空間聯結、設施聯通和創新聯動,推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堅持“三生融合”,完善現代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配套,率先建設未來社區,打造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智慧園區。開展“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動高新區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信局)
(三)擴大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加大對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的引進力度,強化創新資源配置和產業發展統籌,優先布局實施一批引領型重大項目和新技術應用工程,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高新區圍繞全市產業規劃布局,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培育新能源、生命健康、集成電路等新興產業。鼓勵和引導企業投資高新技術產業項目或嫁接先進技術擴大產能和技術改造。(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五、加大提升開放創新力度
(一)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優化全市高新區布局,助力打造“一核引領、兩翼聯動、多點支撐”的科創空間布局,助推全域創新示范市建設。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積極參與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將高新區建設成長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高能級科創平臺。鼓勵高新區探索異地孵化、飛地經濟、伙伴園區等多種合作機制,強化高新區輻射帶動作用。充分發揮長三角全球科創路演中心作用,加速推進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孵化機構及企業的合作。支持高新區跨區域配置創新要素,提升周邊區域市場活力,深化區域經濟和科技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二)實施一區多園建設。實施嘉興國家高新區“一區多園”建設,以嘉興國家高新區為主體,按照“先試先行、有序推進”原則,整合或托管其他省級高新區或各類園區,打造集中連片、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創新共同體。提升嘉興國家高新區管理能級,加強全市優勢資源統籌配置能力,推動基礎設施、平臺、技術、人才、項目、資金等要素流動和資源共享。強化市域統籌協調能力,引導高新區差異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深入開展國際合作。支持建設海外創新中心、海外人才創業基地和國際產業合作園,加強與國際創新產業高地聯動發展。加強與跨國公司、國際產業鏈頭部企業的聯系對接,鼓勵引進外資研發機構和國際技術人才服務機構等,深度融合國際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服務園區內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標準和規則制定,拓展新興市場。鼓勵園區企業通過認證認可等方式,打破國際交易壁壘,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支持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赴海外設立或并購研發機構、孵化器、聯合實驗室等。(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優化提升資源要素配置
(一)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優化內部管理架構,合理配置職能機構。建立授權事項清單制度,依法下放或委托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容缺受理制等。支持科技、人才等改革試點和創新政策先行先試,高新區單獨給予限額推薦省、市級科技計劃、載體(基地)、人才等項目的支持。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加快數字園區建設,探索新型治理模式,推進國家高新區企業創新積分制試點建設,打造多跨協同應用場景,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應用成果。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區開發建設主體發行債券和上市融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金融辦)
(二)強化土地資源配置。探索推進全域空間治理,用好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優先保障高新技術產業和科研用地需求。全面實行“標準地”制度供地,強化高新區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強度、投資強度、人均用地指標整體控制,提高平均容積率,促進園區緊湊發展。對高新區管理范圍內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按規定給予增存掛鉤指標獎勵。推行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用地政策,依法依規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創新創業等產業載體。優先將符合條件的重大高新技術產業項目推薦省重大產業項目。鼓勵高新區所在地政府按高新區上繳財政貢獻和土地出讓收入,給予一定獎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加大科技金融支撐。深化嘉興創建國家級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工作,加快推進長三角科技成果轉化高地和科創金融一體化服務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大高新區金融支持原始創新、技術創新和產業創新力度。發揮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引導創業投資、私募股權、并購基金等社會資本支持企業發展。搭建科創金融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引進和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形成覆蓋企業各階段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加快推動企業改制上市、掛牌,篩選資質優良、符合高新區產業規劃的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納入擬上市、掛牌企業后備庫,加快實施企業股份制改革。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投融資服務,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開發完善知識產權保險、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等相關政策。支持高新區平臺發行“雙創”孵化債、小微企業債等,為高新區經營主體提供金融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嘉興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委)
(四)建設綠色生態園區。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大綠色發展投入,支持發展綠色產業。按規定對園區入駐企業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嚴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入駐。鼓勵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推動低碳前沿技術研究和產業迭代升級,搶占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制高點,大幅提升能源、水、土地等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固體廢物、廢水、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對能源控制、生態環境監管等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高新區,優先保障所需的環境、能源等相應指標。加強與市政建設接軌,完善科研、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推進安全、綠色、智慧園區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
七、強化組織領導動態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高新區工作的統一領導。市級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高新區的指導和服務。市科技局負責全市高新區歸口管理,做好高新區規劃引導、布局優化和統籌協調等工作;高新區所在地政府(管委會)要切實承擔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規范高新區管理機構設置,強化領導班子配備和干部隊伍建設,給予充分的財政、土地、金融等政策保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
(二)實施監測評價。建立高新區動態管理機制,嚴格落實評價辦法,加強主要指標監測評價,建立月監測、季分析、年評價和主要指標通報機制,對綜合評價和主要指標排名靠前的高新區予以通報鼓勵,對落后的高新區予以督促警告,營造爭先進位、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支持高新區爭先進位,對國家高新區綜合排名首次進入全國前50位的、省級高新區綜合排名首次進入全省前5位或較上年度進位10個名次及以上的,在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創新團隊、創新載體等方面給予綜合支持。落實好“騰籠換鳥”專項經費,對高新區單獨或聯合實施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數字化改革試點等項目,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來源:嘉興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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