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消息,據美國財經網站CNBC報道,當地時間周三,亞馬遜首席執行官(CEO)杰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妻子麥肯齊(MacKenzie)宣布了離婚計劃,這對他旗下的各資產將造成什么影響?
杰夫·貝佐斯以創立亞馬遜而聞名,目前他仍是該公司的最大股東,他持有該公司16.3%的股份。在他與麥肯齊25年的婚姻期間,他還創立了藍色起源(Blue Origin),并買下了《華盛頓郵報》。
貝佐斯夫婦在亞馬遜總部所在地華盛頓州擁有一套房產,根據該州法律,華盛頓州是一個“共有財產”州。這意味著,如果這對夫婦在那里申請離婚,他們在婚姻期間積累的所有資產和債務將被認為歸夫妻雙方所有。法律規定,這些資產應公平分配,除非婚前協議另有規定。目前還不清楚貝佐斯夫婦是否有這樣的協議。
西雅圖離婚律師大衛·斯塔克斯(David Starks)表示,公平分配并不總是意味著雙方平分財產。
他說,在典型的案例中,法院會試圖平分資產,以便雙方在長期內處于大致平等的地位。例如,如果一方有更大的收入潛力,那么此人可能會得到相對較少的資產,因為他們更有可能長期養活自己。
但在貝佐斯一案中,根據彭博億萬富翁指數的數據顯示,他的凈資產為1370億美元,法院可能會平均分配這筆資產。
斯塔克斯表示:“當你以億萬富翁的身份離婚時,法庭似乎不太可能花時間去考慮10年后誰更富有。”
然而,亞馬遜股東們更迫切的擔憂是,這場離婚可能會如何影響杰夫•貝佐斯對亞馬遜的控制。美國財經網站CNBC采訪的專家們想不出另一個案例,即一家如此有影響力的公司的創始人與自公司成立以來就一直在一起的配偶離婚。
唯一浮現在腦海里的是魯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在1999年與他離婚前和他一起生活了30多年。在此期間,默多克建立了自己的媒體帝國。但據報道,兩人簽訂了婚前協議。
通常情況下,首席執行官可以通過將房地產等其他資產留給配偶來避免股份分割。奈蘭德表示:“對于貝佐斯來說,所有財富都與亞馬遜緊密相關。在這種情況下,我當然不知道該怎么考慮這么大的數字,但我想他的配偶會得到一些亞馬遜股票。因此,這將改變亞馬遜的所有權。”
他還表示,這可能意味著亞馬遜可能需要創建一種新的股權結構,以確保貝佐斯通過持股仍擁有足夠的表決權。
斯塔克斯猜測,貝佐斯夫婦可能早在當地時間周三發表公開聲明之前就在這一點上達成了一致。
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法學助理教授喬丹·奈蘭德(Jordan Neyland)曾撰寫過關于企業首席執行官(CEO)離婚的文章,他表示,貝佐斯夫婦在不涉及亞馬遜股票的情況下可能也很難分割財富。
他還表示:“以前很多人在成為CEO之前就積累了大量財富,所以我認為這就是為什么本案有點不同,作為一個創始人,在職期間選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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