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下一個月,歐委會將修訂消費者保護法。屆時,那些收集用戶數據的數字服務(如Facebook和Gmail)將被納入監管范圍,對違規行為的罰款將提高至公司營業額的4%。
根據EURACTIV提前獲得的一份草案,歐委會將修訂現行消費者保護法,把那些收集用戶數據的服務納入監管范圍。歐委會計劃在4月11日公布修訂內容。
幾天前,Facebook卷入了一個駭人的數據泄露丑聞,數百萬Facebook用戶的數據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濫用。歐洲議會在周一(3月19日)宣布將調查這一事件。
“鑒于個人數據的經濟價值越來越高,這些服務不再純粹是‘免費的’,”該草案說。
在注冊前,免費的電子郵件、社交媒、云存儲或在線訂閱平臺將需要給用戶發送有關這些服務的信息。用戶也將可以在兩周內取消注冊。
目前的歐盟消費者保護法可以追溯至2011年,但是只適用于付費服務。
但是歐委會表示,現在,“付費數字服務和獲取個人數據的‘免費’數字服務之間存在相似性,二者可以等同。”
收集個人數據的服務(所提供的數字內容或服務完全用不到這些數據)將不得不遵守消費者保護法。只收集消費者元數據(如設備的IP地址而不包括其他個人信息)的服務,以及為了遵守安全法而不得不收集某些數據的服務將不適用該法律。
提高在線市場透明度
此次修訂的另一項內容是要求在線市場告知消費者他們如何對不同的搜索結果進行排名。
這意味著銷售其他公司產品的零售電商(如亞馬遜的Marketplace)需要告訴購物者他們的“默認排序規則”,因為這些規則決定了哪些內容會出現在搜索結果中以及它們的排列順序。
在線市場還需要告訴消費者他們是直接從平臺本身購買還是從第三方公司那里購買。在線市場必須將這些信息放在顯眼的位置。
更高的罰款
此次法律修訂也將對違規公司處以更高罰款。
歐盟司法委員Vera Jourova呼吁對違規公司進行更嚴厲的懲罰。
她的提案明確提到歐盟需要采取更嚴厲的執法措施,并將罰款額提高至公司營業額的4%。此外,只要成員國愿意,他們也可以采取更高的罰款比例,或者可以采用“固定總額,在具體案件中以較高者為準”。
2015年,大眾汽車在排放測試中作假,使用非法軟件。幾個歐盟成員國為此對大眾汽車處以罰款,但是處罰力度遠低于美國。荷蘭消費者保護部門去年秋季對大眾汽車處以45萬歐元罰款——國家法律允許的最高額度。一些成員國允許更高的罰款。如果公司違反國家消費者保護法,意大利當局最高可處以500萬歐元罰款,波蘭最高可以收取公司營業額10%的罰款。
上個月,歐盟消費者組織(ECO,一個傘形組織,代表來自各成員國的國家性協會)呼吁歐委會對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行為設定一個最低罰款額。在發生Facebook和Twitter違法事件后,ECO呼吁更嚴厲的懲罰。
ECO董事Monique Goyens表示,罰款“不應該是象征性的,而應該真正起到威懾作用。”
編譯:鄧桂華。本文來自euract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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