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招商引資政策體系,規范重大招商項目決策程序,提高招商引資質效,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適用范圍
1.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且預期畝均稅收達到相應標準的工業項目(不含化工項目),畝均稅收標準為:樅陽縣10萬元,銅官區、義安區、郊區12萬元,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18萬元。
2.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且投資強度超過200萬元/畝或預期畝均稅收超過15萬元/年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新引進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新引進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平臺型經濟項目。
3.新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項目,獲國家科技獎、省科技獎二等獎以上,以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填補國內空白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二、扶持政策
(一)用地廠房保障
4.各縣(園)區根據新引進項目的產業關聯度、投資強度、畝均效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等綜合指標,進行分類差異化供地(原則上總投資1億元以下工業項目不單獨供地,選擇現有廠房入駐或與現有企業合資合作)。對于省、市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5.鼓勵新引進項目建設多層廠房節約用地,對于建設二層廠房的可按照第二層實際面積給予不高于150元/平方米獎勵,二層以上的每增加一層再增加50元/平方米獎勵。鼓勵新引進項目進駐現有廠房(場所),對于每千平方米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的項目,可按廠房(場所)年租賃價格50%—100%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5年內購買廠房的可給予銷售價格一定比例補助,最高不超過10%。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可給予一定的裝修補貼,具體標準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
(二)設備購置補貼
6.對于新購置設備1000萬元以上,且畝均稅收超過落戶縣(園)區標準的項目,可視項目技術先進程度給予設備實際投資額一定比例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5%。
7.對于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大的異地整體搬遷項目,可給予一定的搬遷補助。
(三)財政貢獻獎勵
8.對于新引進的工業項目,約定的建設期間內,對其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給予全額獎勵。
9.對于新引進的項目,自經營年度(原則上以開具第一筆經營性稅票)起,連續8年給予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50%獎勵。從項目投產或運營后第四年開始,達到約定畝均稅收標準,成為規上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方可繼續享受后續獎勵政策。
10.對于新引進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總部類、平臺類企業,所在縣(園)區可根據具體情況按一定比例給予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獎勵。
11.對于新引進年納稅1000萬元以上項目,5年內可對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所得和個人股權交易所得納稅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和人數由各縣(園)區自行確定。
(四)金融扶持
12.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引進項目,市、縣(園)區可以股權、債權、委托擔保、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則上單個項目股權投資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20%(不為第一大股東),期限不超過5年。
(五)盤活存量獎勵
13.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兼并重組政策,對投資主體并購重組我市現有企業或購買閑置資產的,經認定符合產業政策且項目實施地在銅陵市的,所在縣(園)區可給予重組過程中交易雙方形成地方財力部分一定比例的獎勵;兼并重組后,原則上以被兼并企業前三年地方貢獻部分平均數為基數,重組企業新增地方財政貢獻部分視同新引進項目享受相關獎勵政策,具體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
(六)外商投資獎勵
14.外資工業項目除與內資項目享受同等支持政策外,各縣(園)區還可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
(七)其他獎勵
15.對于引進的重大外資和十大新興產業總部項目,所在縣(園)區按《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皖發〔2022〕9號)第九條“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有關條款給予相應獎勵。
三、附則
16.本指導意見所列的各項扶持政策指在招商洽談中,根據投資方提出的不同要求,各縣(園)區可有針對性地給予相應優惠政策類別。某個項目具體可給予哪些優惠政策,需根據項目投資額、投資強度、技術含量、市場前景、投資貢獻等綜合因素,結合投資方要求,由各縣(園)區和投資方具體洽談,明確可給予哪些優惠政策,在投資協議中列明具體事項和對賭條件。各縣(園)區可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具體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17.現有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或新上產業轉型項目,新增投資達到相應規模的,項目落戶縣(園)區可根據具體情況,比照本指導意見給予扶持。
18.按照“誰收益、誰承擔”原則,各項扶持政策原則上由項目所在縣(園)區負責審核兌現,市級財政不參與超收分成。新引進項目同等享受我市涉企產業政策,涉及同一內容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19.各縣(園)區對符合主導產業且對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經集體會議研究決定后可實行“一事一議”,《銅陵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另文印發。
20.各縣(園)區要建立完善招商引資容錯免責機制,對招商引資過程中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導致工作失誤或過失的,應堅持寬嚴相濟原則,給予容錯免責。
21.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期3年,由市招商服務中心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通知》(銅政辦〔2020〕17號)同時廢止,已享受或已按照原政策簽訂協議的項目繼續按照原政策文件執行。
來源: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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