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過去十多年中,谷歌公司在歐洲面臨一個長期爭議,即谷歌新聞搜索服務中出現了媒體的文字和照片,谷歌必須為此支付版權費。據外媒最新消息,谷歌近日贏得了一場有關這一糾紛的訴訟,逃過了向歐洲媒體支付11億美元版權費。
據國外媒體報道,當天,歐盟法院表示,德國出版商不能向這家科技公司收取2013年以來的版權費,原因是歐盟委員會尚未接到德國這些監管規定的通知。
之前,德國出版商行業表示,他們要求谷歌母公司Alphabet為在互聯網上發布的新聞片段和其他內容支付高達10億歐元(合11億美元)的版權費。
德國的這起訴訟表明,媒體出版商們正展開一場斗爭,試圖從谷歌新聞和YouTube等產品的收入中分得一杯羹。
今年4月,歐盟加強了版權規定,迫使谷歌向出版商支付版權費,因為谷歌新聞搜索結果中有媒體的文字和圖片。歐盟還要求Facebook過濾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歐盟28個成員國必須在未來兩年內實施這些規定。
據悉,在上述的訴訟中,德國媒體出版商團體“VG傳媒”將谷歌告上德國法庭,原因是谷歌使用了其成員的新聞文本、圖片和視頻,卻沒有付費。
這起訴訟的依據是自2013年8月起生效的德國著作權法。
德國法院向歐洲最高法院——總部位于盧森堡的歐盟法院(ECJ)尋求指導,該法院裁定,德國的監管法規沒有通知歐盟高管。
歐洲法院法官表示:“在沒有事先通知歐盟委員會的情況下,本法院不支持德國的一項規定,即禁止互聯網搜索引擎在未經出版商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報紙或雜志的片段。”
谷歌在一份聲明中對這一裁決發表了評論:“我們很高興這一點現在得到了澄清。”
谷歌此前曾表示,大多數德國出版商允許其免費預覽內容,并表示他們受益于引導至其網站的免費用戶流量。
VG傳媒敦促德國政府立即實施新的歐盟版權規則。
該行業組織首席執行官馬庫斯·魯徳(Markus Rund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與2013年的德國法律相比,這一新的歐洲版權規定賦予出版商更廣泛更有力的權利,從而有利于新聞出版商。”
德國司法部表示,將研究歐洲法院的裁決,并提交一份法律草案,以實施新的歐洲版權規定。
在版權保護以及對美國互聯網公司的監管方面,歐洲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地區。在其他地區,谷歌新聞搜索出現一些文字片段或照片,并不認為是侵犯版權,但是歐洲許多國家的媒體過去批評谷歌無償使用勞動成果,要求付費。
谷歌則強調稱,通過顯示這些文字片段,谷歌新聞服務給媒體網站帶去了海量的流量,媒體可以從網站廣告或者開發訂閱會員獲取更大的利益。
在長期糾紛后,谷歌也和歐洲的一些媒體集團進行了合作,比如幫助傳統媒體進行數字化升級,另外投資數億歐元,扶持和新聞出版有關的新創科技公司。
在歐洲市場,谷歌已經遭遇了不計其數的監管麻煩。之前歐盟委員會對谷歌開出了三張反壟斷罰單,總額約為80億美元,谷歌一邊提出上訴,一邊對產品和服務進行了整改,比如取消自家軟件和安卓系統的強制捆綁。(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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