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日前,臉書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呼吁分拆這家社交網絡巨頭,這一呼吁引起了軒然大波,不過美國法律專家也表示,要實現對臉書公司的分拆幾乎不可能。
據報道,休斯在發表于美國媒體的一篇專欄文章中說:“是時候解散臉書了。我們已經有了必要的工具來調查臉書的統治地位。我們似乎已經忘記了這些工具。”
在專欄文章中,休斯表示,臉書應該拆分成多家公司,另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應該通過撤銷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購,并在幾年內禁止臉書未來的收購,來執行美國反壟斷法。
休斯表示,對于上述的兩次收購交易,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本來應該阻止,但現在行動還不算太晚。
不過外媒引述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的史蒂文·戴維斯·所羅門(StevenDavidoff Solomon)的話說,要拆分臉書公司在多個方面面臨嚴重障礙。
所羅門對外媒表示:拆分臉書不僅面臨法律問題,也面臨政治問題。必須有推動分拆這家公司的政治意愿,大家都是這么認為的。
他說,相關的法律問題也可能是復雜和具有挑戰性的。美國反托拉斯法的目的是防止或消除企業中的壟斷行為。但一個企業做大規模并不違反壟斷法律,如果要分拆臉書,他們必須證明該公司的行為損害了市場競爭。
這位學者表示,臉書通過排擠競爭對手擴大業務范圍的能力有限。“如果他們試圖收購Snap,他們將面臨重大問題。”
加州圣克拉拉大學法學院的斯蒂芬·戴蒙德(StephenDiamond)也表示,休斯提出的分拆方案不會有結果,“不太可能發生”。
他指出了當前的政治氣候:休斯目前擔任自由派智庫羅斯福研究所(Roosevelt Institute)的高級顧問,他認為,如果要展開分拆臉書的運動,休斯不太可能贏得特朗普政府的關鍵盟友。
這位學者表示,至少在特朗普政府任期內,分拆臉書很難做到,“至少,你需要一個新總統。”
在推動拆分臉書的過程中,休斯引用了20年前政府對微軟提起的訴訟。微軟被指控利用其主導地位迫使消費者使用IE瀏覽器。休斯表示,盡管政府沒能迫使微軟分拆,“那次起訴幫助遏制了微軟統治早期互聯網的野心。”
但戴蒙德表示,與臉書展開的反壟斷斗爭將有所不同。他說:“微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首先,這基本上是總部位于華盛頓州的科技巨頭微軟與硅谷其他主要科技公司之間的一場戰斗,其中包括瀏覽器先驅網景公司和服務器制造商太陽微系統公司。
“西雅圖(微軟)對硅谷是個大問題,”他說,如果行業反壟斷瞄準臉書這樣的硅谷新巨頭,可能不會在行業內獲得同樣水平的支持。
戴蒙德認同休斯將臉書描繪成一個危險的壟斷企業,這與人們對臉書作為全球最大社交網絡的巨大影響力的擔憂相呼應。臉書是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絡,擁有海量的消費者數據訪問權。
他說:“他們積累了大量的數據,這可能是世界上最有價值的資產之一。除非你將它們分開,否則它們將繼續吞并所有這些數據,并繼續爭奪這一主導地位。”
但他說,臉書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臉書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享有的巨大權力。這一權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一種賦予扎克伯格多數投票權的制度之上的。
戴蒙德說:“反壟斷行動只是其中一個解決方案。改革臉書的公司治理結構也會有所幫助。”
特拉華大學溫伯格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查爾斯·埃爾森(Charles Elson)對此表示贊同,他表示,鑒于扎克伯格的主導地位,“責任問題或缺乏責任”也是一個重要問題。
他表示:“對于他所做的一切,任何人都無能為力。他的股權經濟受益權明顯低于他的投票權。無論發生什么事,董事會都不會解雇他,因為他會解雇他們。”(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行業資訊、企業動態、業界觀點、峰會活動可發送郵件至news#citmt.cn(把#換成@)。
海報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