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產業網訊 使勁的拼進去,然后努力的各種作死。如今,又將面臨悲催的淘汰。這就是網絡直播(平臺+主播)已出現,以及即將出現的現象。
從網絡直播成立到發展以來,網絡主播貼的符號均是“脫衣裸露”“造人”“打炮”等色情、負面信息。而網絡平臺伴隨著的更是高壓下的輿論——這些負面信息與輿論從未間斷過。這不,這兩天就有兩起博眼球的大事件。
1為搏眼球 模仿吸毒:10月25日,斗魚直播平臺上,一名主播為搏眼球,在車內直播吸毒,引起社會關注。最后,由于事件輿論太大,涉事主播最后回應稱,自己并未吸毒,只是為了節目效果做出的模仿動作。為證明自己沒有吸毒,他已在當地民警的監督下做過尿檢,結果為陰性。昨天,斗魚直播平臺回應稱,該主播在平臺的直播賬號已被永久封禁。
2記者暗訪 除了色情表演還有賣黃片:11月2日,有網友爆料在某直播APP上,發現多名女主播直播尺度過大,甚至進行色情表演。北京晨報記者在該平臺暗訪,看到不少主播衣著暴露,搔首弄姿,并發出挑逗的聲音向觀眾討要禮物,甚至出現裸露行為,添加一主播微信發現其涉嫌販賣淫穢視頻(15元可買600部黃片)。
為保用戶流量數據 直播平臺一直在做潛在行為看到此處,讀娛君忍不住唏噓:“網絡直播難道真的要成為黃賭毒聚居地了嗎?”——雖說斗魚主播是模仿吸毒,但是此事已經涉及到擾亂市場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存在誘導行為。而賣黃片的則更加不用說,這是網絡直播一直想禁卻又舍不得完全禁的一個潛在行為。
為何會如此說呢?讀娛君采訪某直播平臺創始人奧先生,他表示:“目前網絡直播競爭太血腥,用戶流量又是投資人必看數據。所以很多直播平臺都需要一些博眼球的事件來刺激,有些時候明知道主播直播的內容尺度大,大多平臺管理員也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算是我們這個行業的一個潛在行為了。”
說實話,對于這種潛在行為讀娛君已經見怪不怪了。斗魚、映客、熊貓TV這些大的直播平臺之前均出現過類似以上的事件,只不過隨著平臺的越做越大,輿論的越加刺耳,以及監管的猛然襲擊,這些“黃賭毒”事件在大平臺變得少了一些,而全部跑到了中小型平臺上去也。
據讀娛君了解,目前網絡直播平臺有已從年初的200家增加到了300多家,而隨著數量的越發增多,體量太過龐雜,泡沫大面積爆破。為此,監管層面在設置門檻上下了重力。
先是文化部 接著是最大門檻的廣電《視聽證》最初大多數直播平臺只要拿到文化部頒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即可上線開干,但直播行業作亂太深,今年9月監管升級,廣電總局出馬并下發通知。
第一,直播機構需持有視聽節目許可證且具備相關許可項目:重大事件類實況音視頻直播的,許可項目為第一類第五項,即重大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體育等活動、事件的實況音頻直播服務;一般組織活動直播的,許可項目為第二類第七項,即一般社會團體文化活動、體育賽事等組織活動的實況音頻直播服務;
第二,未經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電視臺”“廣播電臺”“電臺”“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
截止今年5月31日,《視聽證》也才僅有588家拿到。就連斗魚、熊貓、全民等大型平臺都未有,更別說那些實力不足的中小型平臺——為此,“視聽證”也逐漸成為直播行業的最大門檻,只要廣電總局一發力,會有80%的直播平臺被擋住。
而為了搶奪“視聽證”,直播平臺也是變著法的“借殼”“租賃”,目前,讀娛君了解到的視頻牌照價格已經炒到了2000多萬元,堪稱史上高價。
網信辦再下重手 直播行業面臨三重門11月4日,對于網絡直播這個行業可謂是難過的一天——網信辦發布網絡直播管理規定,發布者需取得服務資質。這個規定一共有三個詞組組成,分別是:明確、要求和提出。
《規定》明確,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時,都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后發管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的,應當設立總編輯;
《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的技術能力。對直播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互聯網直播發布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
《規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直播服務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監管再次升級——這是繼文化部、廣電總局之后的又一實權部門監管,堪稱直播行業的三重門。
而相比之前兩個部門的監管,網信辦的這個規定有兩點尤為重要:
1、需取得互聯網新聞服務資質也就是互聯網新聞服務許可證——該規定于2005年9月25日實施,且辦理要求也是極其嚴格。
有健全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有10名以上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其中,在新聞單位從事新聞工作3年以上的新聞編輯人員不少于5名;
有必要的場所、設備和資金,資金來源應當合法;
是依法設立2年以上的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內沒有因違反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申請組織為企業法人的,注冊資本應當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符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關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業發展的總量、結構、布局的要求。
目前,也就搜狐、騰訊、鳳凰等綜合門戶以及各大新聞單位具備——讀娛君估計,網絡直播平臺想要拿到此資質,或許僅有10%。
2、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不再像以往主播犯事兒后平臺發發聲明就完事兒,以后主播(模仿吸毒、發布淫穢視頻)只要違法違規,最終的責任都要落在企業身上,實現了平臺——用戶——內容監管一體化,而不再是分離。
尾聲
直播平臺虛火太旺,也是時候該降降火了。如今文化部、廣電總局、網信辦三部門齊發力,看起來是擋死了直播行業的路子,其實是在為其打掃違法違規的戰場。只有當戰場清掃干凈,直播前進的路才能更寬更遠更健全。
相反也有思考:如果潛在行為沒有了,那么直播平臺還能剩下什么內容?又靠什么來刺激用戶、提高流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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