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7章53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細化和補充經營者義務相關規定;二是完善網絡消費相關規定;三是強化預付式消費經營者義務;四是規范消費索賠行為;五是明確政府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職責。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表示:
1.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對于一些新產業,如在直播電商、網絡服務、個人信息等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于一些典型情況,缺少制度規范上的明確規定,在法律適用上出現了矛盾。
2.該《條例》的出臺將在國內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對于新興產業,社會熱點問題等均進行了規定,同時也進一步細化了《消保法》,有助于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效果,促進公平競爭和消費者信心,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消費環境。
3.這項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挑戰,首先是技術手段的濫用:一些經營者可能會尋找漏洞或濫用技術手段,試圖繞過法律規定,采取隱蔽的方式,以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從而規避法律的約束。其次是執法和監管難題:監管部門需要采取有效的手段來監督和執法,以確保經營者遵守相關規定。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創新,需要跟進并適應新的技術手段和商業模式。
4.具體來看,電商平臺應作出以下行動:
1)加強平臺責任:電商平臺將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在“大數據殺熟”“強制消費”“預付費服務”“價格歧視”,網絡直播帶貨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方面,需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護,并加強對商家的管理和監督。
2)規范商家行為:電商平臺可能需要更嚴格審核入駐商家的資質和信譽,以減少虛假宣傳、欺詐行為和低質量商品的出現。需要加強監測和舉報機制,以及建立有效的消費者投訴解決機制。
3)加強數據保護:電商平臺在處理用戶數據時需要更加謹慎,確保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得到妥善保護,防止數據濫用和泄露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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