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蘋果和高通今天在美國圣地亞哥提交了結案陳詞,作為他們專利侵權訴訟的一部分。蘋果公司的律師認為,高通起訴的動機是因為自己跟英特爾合作了。高通在今天的結案陳詞中把重點放在了第一項專利上。
援引自新浪數碼報道,此次庭審的重點是高通指控蘋果侵犯了三項專利,一項專利涉及設備開機后重新連接互聯網的速度;第二個涉及圖形處理和電池續航時間;第三個涉及通過應用程序處理器和調制解調器改進下載的技術。
高通在今天的結案陳詞中把重點放在了第一項專利上。高通法律顧問大衛-納爾遜(David Nelson)在結束語中明確指出,希瓦表示他并不認為是自己是專利發明人之一,蘋果把他列為專利所有人之一完全是胡扯。
蘋果公司的律師認為,高通起訴的動機是因為自己跟英特爾合作了。蘋果的法律顧問胡安妮塔-布魯克斯(Juanita Brooks)在結案陳詞中則認為,高通狀告蘋果專利侵權的真正動機,是蘋果拋棄高通轉而與英特爾合作:“高通對蘋果在2016年開始在iPhone中使用英特爾芯片感到不安”。
在這之前,蘋果和高通從2011年開始一直保持著排他合作關系(排他性協議是指與一方訂立協議進行授權后,不得在同一事項與其他人訂立協議)。
布魯克斯說,2016年蘋果跟英特爾合作的時候,高通也正在給其他手機公司提供芯片。他們也沒遵守排他協議,所以“我們……也應該能和別人約會。”
目前,該案件依舊在審理之中。高通要求對每臺侵權iPhone支付1.40美元的賠償金,總計3100萬美元。雙方將于下月在法庭再次會面,高通將就專利計費方式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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