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北京時間4月11日報道,當地時間星期二,迪拜加密貨幣公司阿里巴巴幣表示,中國電子商務巨頭阿里巴巴集團不能獨占“神奇”的“阿里巴巴”這個詞匯,要求美國一名法官不要受理阿里巴巴的商標權訴訟。
在向美國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中,阿里巴巴幣駁斥了消費者會誤認為阿里巴巴支持其在加密貨幣市場上融資活動的觀點。
阿里巴巴幣——也被稱作ABBC基金會——表示,它從未嘗試蹭阿里巴巴集團的名稱,中國去年9月就叫停了ICO(首次代幣出售),使得消費者不可能誤認為它們與阿里巴巴集團有任何聯系。
阿里巴巴幣表示,“阿里巴巴神話會讓人想起魔法、金幣和‘開門咒語’。ABBC有權利使用一個把魔法和金幣聯系在一起的詞匯,阿里巴巴集團沒有使用‘阿里巴巴’詞匯的這兩個意思。”
阿里巴巴律師未就此置評。
阿里巴巴幣要求美國聯邦法官保羅·歐特肯(Paul Oetken)取消另外一名法官上周發布的臨時禁止令,不要發布禁止令,禁止它在名稱中使用“阿里巴巴”這一詞匯。
阿里巴巴幣還表示,曼哈頓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因為阿里巴巴幣與紐約沒有多大聯系。
阿里巴巴要求阿里巴巴幣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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